各党总支、支部:
根据省人社厅下达的2022年下半年党员发展计划,学院推荐47名党员发展对象参加省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结业考试均合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将接收47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各党总支发展党员人数
党总支名称 |
发展党员人数 |
智能制造系党总支 |
7 |
电气及自动化系党总支 |
8 |
汽车工程系党总支 |
7 |
信息工程系党总支 |
9 |
工商管理系党总支 |
6 |
现代城市系党总支 |
5 |
劳动经济系党总支 |
5 |
二、工作进度安排
时间 |
主要工作事项 |
11月1日前 |
党总支、支部与发展对象谈话。支部委员进行审查(入党材料、手续是否完备),向学院党委提交预审请示报告 |
11月1日 |
支部报送发展对象入党材料,党委预审合格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在入党介绍人指导下,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 |
11月7日-11月15日 |
拟接收预备党员会前公示(7个工作日) |
11月17日 |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会后,党委组织员同预备党员谈话 |
11月18日 |
党总支审查,提交审批报告,报学院党委审批。 |
三、工作要求
(一)各党总支、支部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二)根据工作进度安排表中时间要求,按步骤推进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三)坚持预审制。党总支、支部要做好预审工作,要认真审查发展对象的入党材料和入党资格,经组织统战部二次预审合格后,发放《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履行入党手续。
(四)入党介绍人要指导发展对象认真、正确填写《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要严格按《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填写说明认真填写,建议先填写备用草稿,经党支部审查合格后,再正式誊写由省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唯一编号的《中国共产党入党志愿书》。
(五)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公示工作,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六)坚持票决制。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并邀请党委组织员列席会议(党委组织员安排表见鲁劳职院组织统战函〔2022〕14号附件8)。
(七)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后,党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逐一进行谈话,在谈话前,各党总支、支部及时将发展党员材料送交党委组织员,并通知谈话人员按时参加谈话。
(八)组织员谈话后,及时将谈话情况和对申请人入党的意见填写到申请人的《入党志愿书》中,并及时将入党材料交至各党总支。经党总支审查后,由党总支向学院党委提报书面审批请示,报学院党委审批。
(九)准确填报《2022年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附件:《2022年新发展党员基本情况统计表》
组织统战部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