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坚定入党积极分子理想信念,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学院和系党校将分别举办2024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校培训班
(一)培训人员及名额
1.学生:各系部推荐参加院党校培训的学生
2.教职工:各党总支、支部根据本支部情况进行推荐,已参加过学院党校培训的同志本次不再参加。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图书馆C510
集中培训时间:2023年5月27日至6月6日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培训方式、考试和结业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总课时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时间14学时,自学时间10学时,自学课时由各系党总支组织进行,至少组织培训人员参加一次党性教育实践活动。
培训结束后,学院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同时,根据成绩排名择优推荐至省直机关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参加培训。
(五)培训教学安排
详见附件1
(六)开班仪式
5月27日下午2:00开班动员,党委副书记李华宾讲第一堂党课。
参加人员:学生工作处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
二、系党校培训班
(一)培训人员
各系2024年4月份确定的2022、2023级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计划及课时
各系党校要制定详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于2024年5月31日前上报组织统战部,同时将参加培训学生名单一并报组织统战部备案(使用附件2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统战部邮箱)。培训课时为24学时,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人数、授课教师、教学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内容。
三、培训要求
(一)党课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的环节,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课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各系党校要结合本部门实际,选拔优秀党员教师进行授课,系党总支书记,系主任,专职副书记,教工、学生党支部书记要亲自上党课,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授课内容经党总支书记审核后,方可授课。
(三)所有参培对象要严格考勤,遵守培训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与培训的关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党课学习笔记,课后认真复习。
(四)各系党校要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组织统战部将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五)参加院系党校培训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1.2024年学院党校培训教学安排表
2.2024年系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