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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20    作者:     来源:     点击:

离退休职工党委,各党总支、党支部: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委教育工委定于“七一”前夕,命名表彰一批全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现就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离退休职工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分别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从事党务工作部门可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符合条件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自荐先进基层党组织。

二、推荐条件

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做出突出贡献,在教育、教学、科研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党务工作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师生员工工作,在党员群众中威信高;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从事党务工作3年以上(截至2021630日)。

山东省教育系统先进基层党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 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主体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教职员工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在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以人为本,赢得广大师生员工的信任和拥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在重大事件中旗帜鲜明、措施有力、成效显著,3年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

三、推荐程序

(一)推荐。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按照推荐对象要求的基本条件,从基层党支部做起,逐级进行推荐,推荐对象由离退休职工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签字。党务工作部门推荐的优秀党务工作者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应向基层和教学、科研一线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党务干部倾斜;要严控处级及以上干部推荐数量,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曾被表彰为全国、全省、山东省教育系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

(二)考察。学院党委将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考察,推选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各1名,予以公示后,推荐到省委教育工委。

四、材料报送

请各基层党组织、各党务工作部门于5月21日中午12:00之前将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及推荐对象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电子版发送至组织统战部邮箱,同时报签字纸质材料。

联系人:丁林曜,电话:89638865

 箱:zztzb@sdlvtc.cn

 

 

 

组织统战部

2021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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