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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1年院系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4-19    作者:     来源:     点击:

各党总支、支部: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进一步做好我院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根据学院党委工作安排,学院和系党校将分别举办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院党校培训班

(一)培训人员及名额

1.学生:各系部已参加2019年、2020年系党校培训,成绩合格的2018级、2019级入党积极分子,择优推荐。其中,2018级推荐人数不超过30%。学工部(院团委)负责推荐院学生会的优秀学生,党委宣传部负责推荐大学生记者团的优秀学生。

2.教职工:2020年推荐的入党积极分子

(二)培训地点及时间

培训地点:长清校区6号教学楼6102教室

集中培训时间:2021年4月19日至5月24日

(三)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历史,《中国共产党章程》。

(四)培训方式、考试和结业

本次培训采取集中辅导和自学相结合,总课时24学时,其中集中授课时间14学时,自学时间10学时,自学课时由各系党总支组织进行。其中,已参加校外实习的2018级入党积极分子,将通过网络培训课程进行自学,学习情况由组织统战部进行指导和监督,具体培训方式另行通知

培训结束后,学院党校统一组织结业考试,参加培训的2018级2019级入党积极分子全部参加结业考试,对考试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同时,根据成绩排名择优推荐至省直机关党校发展对象培训班参加培训。

(五)培训组织工作

1.各党总支、支部负责本部门人员考勤,一般不准请假,有特殊情况必须请假的,需向组织统战部书面请假。缺勤2次以上者,不得参加培训结业考试。

2.要求各党总支、支部于2021年4月192点前填报《2021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连同本系部负责老师名单一并报组织统战部(图书综合楼313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zztzb@sdlvtc.cn。

3.本次培训,由组织统战部负责组织实施,电气及自动化系党总支协助并负责培训场地的安排工作。

(六)培训教学安排

详见附件1。

(七)开班仪式

4月19号下午4:00开班动员,党委委员、组织统战部部长王洪彩讲第一堂党课。

参加人员:学生工作处处长、各系党总支书记、学生党支部书记、学工办主任。

二、系党校培训班

(一)培训人员

各系2021年4月份确定的2019、2020级入党积极分子。(二)培训计划及课时

各系党校要制定详细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计划,并于2021年4月30日前上报组织统战部,同时将参加培训学生名单一并报组织统战部备案(使用附件2表格,电子版发送至zztzb@sdlvtc.cn)。培训课时不少于8课时,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人数、授课教师、教学内容、培训要求、培训时间和地点等具体内容。

三、培训要求

(一)党课是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入党教育的重要内容和必要的环节,各党总支、学生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党课的组织工作,确保培训质量,要安排一名辅导员老师负责做好相应工作。

(二)各系党校要结合本部门实际,选拔优秀党员教师进行授课,系党校负责人、党总支书记要亲自上党课,授课教师要认真备课,撰写教案,授课内容经党总支书记审核后,方可授课。

(三)所有参培对象要严格考勤,遵守培训上课时间,不迟到、不早退,提前10分钟到达上课地点,妥善处理好学习、工作与培训的关系。自觉遵守课堂纪律,认真听讲、做好党课学习笔记,课后认真复习。

(四)在培训期间,组织统战部将对各系党校的培训情况进行抽查。

(五)各系党校要在2021年6月2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6月下旬,组织统战部将统一命题、组织考试。

(六)参加院系党校培训情况,将作为年终基层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组织统战部

2021年4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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